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苍南县治理违法违章建筑办公室关于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苍南县治理违法违章建筑办公室为我县新组建全额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如下:
一、选调范围
苍南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教育、卫生系统、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
二、选调计划
2名。
三、选调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参加工作满3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公共管理等相关专业,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综合组织协调能力;
3、男性,35周岁以下;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本次选调所涉及的工作时间、年龄、任职期、证书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到简章发布之日。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1、报名
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报名者如实填写《苍南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后),经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2寸正照3张。报名时间:2013年6月17日——6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地点: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江湾路408号社保大楼三楼313室)。
联系电话:0577-68881517 0577-68881037
2、面试
报名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列入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试者的综合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若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选调计划数或面试成绩均不足60分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名额。
面试工作由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苍南县治理违法违章建筑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选调计划1:1.2进行体检。若最后一名同分,则一并进入体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顺序依次递补。
4、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1进入考察,如出现考察不合格的,按成绩顺序依次递补。
5、选调。根据考试、面试成绩及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公示7天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治理违法违章建筑办公室负责解释。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苍南县治理违法违章建筑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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