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批准,我局20个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7名工作人员,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
详见附件《河南省地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热爱地质事业,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择业期内未就业国家承认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7.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包括: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和河南省地矿局(网址http://www. hndkj.org.cn/)及各用人单位网站上发布。发布时间为2013年6月9日至6月19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13日—6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周六、周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与方式:应聘人员直接到招聘单位指定地点现场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者,接受其报名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单位一个岗位),并填写《河南省地矿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交本人近期同底证件照片3张。
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不能低于1∶3,不足1∶3的,相应缩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该岗位不再招聘。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博士研究生申报博士岗位者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笔试工作由省地矿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地质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60分 、地质基础知识4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在省地矿局网站公布,同时由各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省地矿局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工作在省地矿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的1∶3确定。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通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的人员需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区;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分别在省地矿局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申报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经省地矿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分别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地矿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凭《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省地矿局人事劳动处:0371—63895528
监督电话:省地矿局纪委(监察室):0371—63895556
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371—69690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