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学年的教学需要和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现就我区开展201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职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人数
详见《2013年广州市南沙区第二批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139号)要求的资格条件和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有关政审条件;
3、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热爱教育事业,安心工作,服从安排;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业务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身体健康;
7、非广州市常住户籍(含从化市、增城市户籍)人员须符合《印发关于改革我市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穗府〔2003〕72号)中第四条规定的准入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gzjd.gov.cn/pub/index_jsp_catid_81_88_id_6462.html);
8、无违纪违法行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岗位资格条件
详见《2013年广州市南沙区第二批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表》(附件)。
三、招聘办法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3年6月28日中午12:00时至2013年7月3日下午17:30时止。应聘者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进行网上公开招聘报名,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缴交考务费50元/人,缴费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5日下午17:30时止,未按期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打印准考证时间初定在2013年7月10日下午17:30时起,请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届时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如有变化会在本网站及时公告。笔试时间初定在7月13日,具体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二)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提供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相符及虚假材料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因本人不参加考试不予退费。每个岗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考人数。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考试
(一)笔试
1、符合下列条件者免笔试:
具备与应聘岗位专业相对应的副高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者免笔试;
免笔试者网上报名及缴费成功后,通过面试前资格审查即可直接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
中小学教师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课堂教学、班级管理常规知识,新课程改革理念,有关基础教育的政策、法规,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知识,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
幼儿教师的笔试内容包括学前教育教育学、学前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新课程改革、幼儿与班级管理、教育技术能力等方面的相关知识。
校医、卫生保健员的笔试内容为与本专业岗位相关的理论知识及综合素质等。
4、笔试均不提供参考材料,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分值100分计算,合格分为60分,笔试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不带入考试综合成绩。
5、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可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二)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