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决定向国内外诚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
(注:短期来校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指人事关系不在我校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根据协议每年不定期在我校工作,按约定完成相应的教学科研等任务。)
二、博士来校工作各项待遇
1、学校政策规定待遇
①住房补贴及科研启动费:根据应聘人员具体情况,学校至少给予16万元的住房补贴和5万元的科研启动费;
②专业技术职务安排:实行低职高聘,并享受相应待遇,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执行,期间专业技术职务发生新的变动,可以享受更高一级待遇;
③子女教育安排:帮助解决子女在附属学校(从幼儿园到高中)的上学问题,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河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为“全国语文教改示范校”“河南省首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新乡市示范性学校”“新乡市办学水平综合评估一类学校”。河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是河南省教育厅直属的具有实验性和示范性的省重点中学、河南省窗口学校;建校58年来,先后受到国家级、省级表彰总计45项次。1958年被首批列入河南省重点中学;2004年在河南省首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认定中,名列全省第一名; 2005、2007、2009、2011年连续四届入选 “中国百强中学”;2009年,被评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2010年荣获河南人民满意的十佳中学并再次名列第一,2011年获全国文明单位、中国素质教育先进示范校、中国最佳素质教育学校,2012年被评为中国最具影响力的百佳中学、河南省十大素质教育实践基地,2013年1月,被评为全国最具内涵特色学校。)
④配偶安置:学校有条件的解决配偶的安置问题等。
以上各项待遇执行,详见《河南师范大学关于人才待遇的规定》(校党字[2010]25号)http://www.htu.cn/s/32/t/284/1f/3b/info7995.htm。
2、法学院配套政策
①提供专家室一间,内设完善的办公设备,如电脑、书桌、书柜等;
②编入学术团队,积极为晋升硕士生导师、学术带头人等创造条件等;
③协助解决其他工作生活难题。
三、短期来校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待遇
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聘期内每年发给津贴18000元(税前),另拨3000元作为来校工作期间科研补贴,用于支付旅费、资料费等,详见《河南师范大学关于短聘、返聘、外聘高层次人才的规定(修订)》(校人字[2008]10号)http://www.htu.cn/s/32/t/284/1f/44/info8004.htm。
四、联系方式
张书记 电话:18637391907 邮箱:zyf5870@163.com QQ:648118305
黄院长 电话:18637366000 邮箱:151002@ht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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