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我校教育发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毕署人字﹝2006)131号)文件精神,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委办、市教育局等单位同意,毕节市实验高级中学招考教师及工勤人员职位10人。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一)教师: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2人,历史1人,物理1人,生物1人;
(二)园艺工1人。
具体招考专业职位条件详见招考职位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三)教师职位要求未就业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
(四)园艺工要求未就业园艺专业专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教师职位必须获得高中教师资格证;
(七)报考语文教师职位须持有二甲以上普通话合格证。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制定招考方案,发布招考信息;
(三)统一报名时间、地点,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四)考试分为笔试和试教;
(五)体检;
(六)考核;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公开发布报名信息
由毕节市实验高级中学分别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毕节教育网、《毕节日报》等媒体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30日—7月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均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原则上考生须本人亲自前往报名,特殊情况可由他人代为报名。报名地点设在市实验高级中学老教学楼(原毕节师范学校内,毕节市洪山路156号)。
3.报名要求:
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以下证明材料:
(1)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获毕业证书者可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所在学校证明);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1寸白底彩色照片5张;
(4)报考教师职位还需高中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毕节市实验高级中学2013年公开招考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一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二)资格审查
1.初审。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招考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进行复审。
2.复审。招考单位根据初审意见,按照《招考方案》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招考单位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经报市人社局复核,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报名。
(三)报名确认和准考证发放
经复审通过的考生,根据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缴纳报名考务费。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费凭据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试教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
笔试科目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专业知识按专业分类命题。
笔试时间为: 2013年7月5日,上午 语文 9:00--11:30,其他学科 9:00—11:00。
笔试地点:毕节市实验高级中学(老教学楼)
(二)试教(面试)
1、教师试教根据各招聘职位计划的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试教对象。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试教。
试教时间30分钟,其中20分钟上课,5分钟说课,5分钟提问。上课内容临时确定,准备时间半小时。
试教总分为100分,其中上课试教占80分,说课、提问回答占20分。
2、园艺工面试时间25分钟,面试内容为园艺专业知识等。
试教(面试)在市教育局、人社局、监察局的监督指导下进行。每个考场设1名主考官、6名考官,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考官的总分相加除以5得出考生的试教(面试)成绩。考生试教(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以上者,不能参加下一轮的体检和考核。
试教(面试)时间:教师职位2013年7月6日上午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试教人员名单,7月7日试教;园艺工7月7日面试。
六、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