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宁波市海曙区面向部分国家重点高校选拔部门(街道)工作人员第三批考察工作已于近期结束,根据《2013年宁波市海曙区面向部分国家重点高校选拔部门(街道)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确定第三批拟聘用人员共1人,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朱俊帅。
现公示7个工作日,即自2013年6月17日至6月25日17:00止。
上述人员请于6月28日前将本人就业意向和就业协议书送至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管科(宁波市顺德路136弄58号晶崴大厦三楼309室),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87459294。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组织部
宁波市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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