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和县房地产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28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特殊情况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完整的毕业生学业档案,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报考职位、人数及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⑴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⑵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⑶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24日~30日(每天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和县房地产管理局办公室(和县历阳西路)。
3、报名要求:报名者需提供:①《毕业证书》(2013年暑期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读高校盖章证明);②《身份证》;③近期正面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考生需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并做出诚信承诺。
4、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评估、测绘专业不低于1:2)对于报考人数少于以上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此次招聘指标。
5、资格审查:由县房管局、县纪检组联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或不合格,随时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信息将在和县房地产政务网公布,请主动关注)。
2、笔试内容:(1)、公共知识(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法律基础知识、公共管理、公文写作、科技知识、省情、时政等);(2)、各专业岗位所需专业知识;(3)、文秘岗位只考公共知识。以上均不指定教材。
3、考试时间:100分钟。
4、笔试成绩: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按4:6合成,合计100分。
(三)面试
1、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评估、测绘专业若不足1:3比例的可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成立考官组,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知识面、逻辑思维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要素。考官组由外聘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小于或等于计划数的,面试成绩同考场不得低于70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分值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依据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考察:对通过体检的人员进行组织考察。组织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报名资格进行进一步复审。
3、体检、考察由县房管局、驻房管局纪检组共同组织。
(六)、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