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3]12号)、龙人发[2011]53号《龙岩市市直公办学校、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和《龙岩一中2013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简章》要求,为公开、公平、公正、有序地做好龙岩一中分校2013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面试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1.共招聘12名新任教师。其中:语文2名、数学3名、英语2名、物理2名、化学1名、历史1名、体育1名。
2.根据全省统一笔试成绩按招聘职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由龙岩一中于6月14日通知入围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3.考生于2013年6月25日统一到龙岩一中图书室5楼会议室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计算机等级证、普通话证书、获奖证书等的原件、复印件1份,户籍所在地计生证明、综治证明;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的,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并于7月10日前补验证;按政策笔试可加分人员,要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及证明材料,面试前未提供则不列入加分范围。
联系人:苏芳梅18039821920,
陈雪东13859550195
二、面试内容
面试按百分制计算。面试内容分三笔字、片段教学、本专业基本功、综合素质问答。考试用教材:语文、数学、历史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八年级教材,体育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初中教材,英语使用北京仁爱教育研究所编著、北京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八年级教材,物理使用上海科技出版社出版的八年级教材,化学使用上海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九年级教材。各学科面试内容及所占分值比例如下:
序号 | 学科 | 钢笔字 | 毛笔字 | 粉笔字 | 综合素质问答 | 片段 教 学 | 本专业基本功 |
1 | 语文 | 10% | 10% | 10% | 10% | 60% | |
2 | 数学 | 10% | 10% | 20% | 60% | ||
3 | 英语 | 10% | 10% | 20% | 60% | ||
4 | 物理 | 10% | 10% | 50% | 30% | ||
5 | 化学 | 10% | 10% | 50% | 30% | ||
6 | 历史 | 10% | 10% | 20% | 60% | ||
7 | 体育 | 10% | 50% | 40% |
三、面试地点、时间:
面试于7月13日下午在龙岩一中第一教学楼进行。考生于7月13日下午1:00报到,凭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证件不齐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得向评委透露个人信息,只能报学科、抽签顺序号,否则该项按零分计算。
1.片段教学:考生按抽签顺序号,逐一进行测试。备课时间50分钟,片段教学时间不超过15分钟。评委当场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取平均分,当场亮分。
2.三笔字测试:
考生统一进行钢笔字、毛笔字测试。①钢笔字:书写时间10分钟,写一段100字以内的短文;②毛笔字:书写时间10分钟,写一首四句五言古诗。
考生按顺序号,3人一组进入考室,写粉笔字,时间10分钟,写一首四句五言古诗。
3.综合素质问答:考生按抽签顺序号,逐一进入考室按题作答,时间10分钟(含阅题及准备时间);评委当场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取平均分,当场亮分。
4.本专业基本功:
①物理:考生根据提供的素材进行实验方案设计并现场操作、讲解,时间20分钟(含实验方案设计及现场操作、讲解),要求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科学设计方案、规范操作、准确讲解,实验结果正确。
②化学:考生根据提供的课题、素材进行演示实验,边演示边讲授,时间:20分钟(含熟悉演示实验的课题、素材及现场演示和讲授),要求根据该演示实验的学习目标,正确的进行演示操作和讲授。
③体育本专业基本功的必测项目为:田径(投掷、跨栏)、篮球、排球,另从武术(徒手、器械)、健美操、体操、举重中任选两项展示。
面试具体程序附后。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及相关要求
综合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综合总成绩于7月14日上午10:00前在龙岩一中公示栏、“龙岩教育网”公布。
五、体检、审核、公示
1.根据招考岗位及职位数,按报考者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审核人选,综合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列为体检、审核对象。若体检或审核不合格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2.体检由龙岩一中分校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以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为准。
3.体检、审核合格者将在“龙岩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1.按闽人发[2009]66号、233号文件精神执行。
2.考生、评委和工作人员进入考场一律将通讯工具交由纪检监察人员保管,禁止与外界的一切联系,严守保密纪律。
3.评委如与考生有亲属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4.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市公务员局对考试进行监督指导。
龙岩市教育局
201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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