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文件精神和《201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规定,现将因材料不全等原因,经补充材料和相关部门逐级审核通过,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对象有异议,可向省教育考试院举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无问题,获得今年高考加分。
公示时间:2013年6月18日—7月1日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地址:杭州市文二路331号
举报电话:0571-88906609 电子信箱: sksyjw@zjzs.net。
附件:201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加分增补考生名单http://www.zjzs.net/app/portal/article.html?articleDomain.id=89145&categoryDomain.id=195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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