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体检考生:
请你于2013年6月23日(周日)上午8:00到普陀区中心医院10号楼1楼体检站参加体检。
体检地址:普陀区兰溪路164号或花溪路505号(普陀区中心医院内近梅岭北路公交63路终点处)。
公交线路:63、94、858、143、876、837、136、44 ;地铁3、4号线曹杨路站转公交63路可到;地铁11号线枫桥路站下。
体检须知
为了准确反映您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所有体检人员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他医疗单位的体检结果一律无效。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费用(350元,参加体检人员自负),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贴至体检表(现场领取)上后由体检中心加盖公章。
4、体检表第三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填写,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5、体检前一天请吃清淡食物,注意休息,体检当天需采血、B超等检查,晚上8点后请勿进食,体检当天早晨空腹,水尽量少喝。
6、请勿携带玉器、金属挂件或项链,不携带贵重物品,请勿穿戴有亮片或有反射性配饰的衣服。女同志不穿连衣裙,连裤袜等不便穿脱的服装。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补检时间请事先告知工作人员。
8、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勿做X光检查。
9、检查者不宜配戴隐形眼镜,有框架眼镜者自带,以方便检查。
10、体检时请自觉遵守排队顺序,依次进入检查室,保持安静。
12、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体检完毕,体检表交指定医生检查验收后,方可离开体检现场。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你的录用。
13、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请不要有家属陪同。
14、如对检查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查。
上海市宝山区公务员局
201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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