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洱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勤人员试行办法》(普人发〔2008〕57号)文件精神,经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3年公开招聘驾驶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招聘人数:1人
(二)招聘岗位:驾驶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的毕业生。
2.报考人员限男性,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及熟练的驾驶技能。
3.专科及以上学历,国民教育毕业生,专业不限。
4.持有机动车驾照等级C1级及以上,从事专职驾驶工作2年及以上,无肇事记录。
5.具有普洱市思茅区户籍(户籍迁入时间为2012年6月1日以前)。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7.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2013年6月1日以前人社部门批准录用、聘用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
2.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13年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具有法律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及有关事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7月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科(普洱市思茅区茶城大道31号)。
(三)联系电话:0879-2160311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机动车驾驶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大1寸)3张。
3.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交通安全事故证明。
(五)岗位开考及取消
1.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需达1:3比例方能开考。
2.未达1:3比例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否则取消本岗位的开考。
四、考试和计分办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内容为交通法律、法规与岗位相关知识。
3.笔试时间:2013年7月10日9:00-11:00
4.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5. 笔试结束后,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
(二)专业技能测试
1.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机动车驾驶技能的实际操作能力。
2.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计算
1.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
2.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以官方公布数据为准(官方对以上三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计算并予以公布)。
3.如果总成绩相同,则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胜出。
四、体检和考核
(一)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员。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医院为市人民医院,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三)因考生体检、考核不合格,从该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和考核。
五、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六、组织纪律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普洱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勤人员试行办法》(普人发〔2008〕57号)要求实施。
(二)招聘工作邀请市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附件:2013年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聘报名表
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13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