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曲靖市教育系统2009年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考试工作通知》(曲教〔2009〕27号)精神,2009年,我县教育系统招聘教师一律实行公开招考(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和大专毕业生在校就读期间参加省运会和省城运会获得金牌的优秀运动员,持有教师资格证的,可免笔试,经考核合格进行招聘)。为保证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我县2009年招考教师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做好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二)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强化管理,搞好服务,努力为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大中专毕业生创造一个平等竞争的就业平台。
二、招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马龙县中小学、幼儿园各学科教师
(二)对象:自招考以来未就业的我县户口(生源地)具有教师资格证,持有派往我县的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中等师范学校未就业的往、应届毕业生;属我县户口,持有派往我县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的其它普通高等院校取得教师资格证未就业的往、应届毕业生(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类毕业生);持有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教师资格证未就业的往、应届的毕业生。
(三)条件:拥护党的领导,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具有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合格学历、专业及教师资格证,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三、招考岗位及人数
(一) 高中教师岗位5人。其中:语文1人,物理1人,生物1人,地理1人,心理学1人。
(二)初中教师岗位21人。其中:语文3人,数学3人,英语4人,物理1人,化学2人,生物2人,政治1人,地理2人,美术1人,体育1人,计算机1人。
(三)小学教师岗位34人。其中:语文9人,数学6人,英语14人,音乐1人,体育3人,幼师1人。
四、报名、考试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证件:7月27日至7月31日,到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交同底免冠半寸近照两张。教育局按照报考对象和条件要求,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后,由考生本人填写《个人报名信息表》、《诚信考试承诺书》,再核收考生本人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原件、教师资格证原件。
(二)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务必于8月17日——20日期间提供相关有效证明,过期提供者概不受理,视为本人自动放弃加分。
(三)报考要求:
1.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须具有中师、中专及以上学历。
2.每位报考者根据自己所持教师资格报考,同一级别教师资格报考的,教师资格与所报考教学岗位须相同,高级别教师资格报考低级别教师岗位的,教师资格与所报考教学岗位须相同或相近,教师资格证专业不明确的,报县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其报考岗位。
3.持有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选择我县符合条件的高中教学岗位报考。
4.每一位毕业生只能报考一个教学岗位,不得兼报,违反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5.属跨省、市、县到我县报考者:(1)解决家属问题。须一方户口(生源地)属我县户口,并结婚半年以上(2009年1月27日以前,有结婚证书),由本人向报考处提交书面申请、我县户口证明、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2)报考高中教学岗位的,由本人向报考处提交书面申请、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等。以上情况,经县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置领导小组同意,出示同意报考证明,方可办理改派手续,改派一经报名后,不得再在生源所在地报名,违反规定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6.考生报考收费:按照市发改部门批复标准执行,每人收取报考费200.00元。
7.按照招考计划与报考人数,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若未达到1:3比例的,经县师范类毕业生就业领导小组研究,报市教育局师范类毕业生就业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方可开考,但录取时须笔试成绩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达60分及以上,专业知识与教法技能达90分及以上,经考核合格,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四)考试内容要求:
1.考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命题、审题、保密、试卷制作、阅卷、登分、提供成绩等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考点设置、组织报名、制作准考证等考务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考试均在报名所在县进行。
2.考试科目设置及内容:考试科目设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教法技能四个科目。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合卷100分,各占50分;专业知识与教法技能合卷150分,专业知识100分,教法技能50分。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考试设高中、初中、小学(幼教)教学岗位三个层次命题。专业知识与教法技能的考试,高中教师岗位设语文、物理、生物、地理、心理学5个考试科目;初中教师岗位设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体育、美术、计算机11个考试科目;小学、幼儿教师岗位设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幼教、6个考试科目。教育学、心理学考试依据《2009年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考试大纲》规定的为主要内容,专业知识与教法技能的考试以现行高等师范院校、中师学校及我市高初中、小学、幼儿园使用的教材为主要参考教材。
(五)考试时间:
8月15日上午9:00-11:30考专业知识与教法技能
下午3:00-5:00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五、加分、录用程序和办法
(一)加分条件和办法。2009年招考教师加分政策,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曲政发[2009]62号)文件要求办理。
(1)少数民族中除白族、回族、纳西族、蒙古族、满族5种民族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
(2)优秀运动员:大中专毕业生在大中专院校就读期间,参加省运会、省城运会获得金牌者,事业单位可免试接收;取得单项第二名或集体项目二至三名的加20分;取得单项第三名或集体项目四至六名的加15分;取得单项四至六名或集体项目七至八名的加10分;取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的加30分;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的加20分。
(3)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的加分办法按《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云组通〔2009〕34号)规定,在村任职2年后,报考我省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享受适当放宽报名条件等限制以外,任职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3分,满三年及以上的加5分,其中,受聘到我省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及边境县,任职满2年并经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满3年及以上的加10分;被评为县级先进个人的另加3分,州市级先进的另加6分,省部级以上先进的另加9分,多次评为先进的按最高分值计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及特岗人员,服务(工作)期满后且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4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从2003年开始服务的“全国计划的西部志愿者”,凡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按《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云青联〔2004〕8号)规定,报考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按《云南省教育厅、共青团云南省委、云南省人事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的办法〉的通知》(云教学〔2005〕14号)、《关于印发〈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的意见〉的通知》(云青联〔2006〕25号)规定,凡参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并获金、银、铜奖的人员,报考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分别加4分、3分、2分。
(6)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报考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
符合加分条件的少数民族大中专毕业生持《户口册》经县民宗局、公安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优秀运动员凭奖章、奖牌、证书,经省、市体育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凭《志愿服务证》(证上需有各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三支一扶”计划及特岗的凭年度考核表,经县级人事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革命烈士子女持《革命烈士证明书》、户口证明(需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经当地县民政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符合上述六项加分条件的人员在8月17-20日前,持各级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教育局人事股办理加分手续,过期不逾办理。经县教育局、县人事局审核认定后,报市人事局给予办理加分手续。加分人员符合几项加分条件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项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二)笔试结束后,由市教育局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向县教育局公布成绩,县教育局及时向社会张榜公布考试成绩。同时县教育局根据岗位计划,按照考试成绩,依据加分政策,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告。如出现所报考岗位考试成绩、加分等合计总分相同时,对涉及人员进行考核,最后依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本岗位拟录用人员,具体考核办法另行通知。
(三)组织拟录人员到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卫生局《转发关于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文件的通知》(曲市人[2005]22号)中的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医院要给出合格与不合格结论,对不合格者,经本人申请,由专人组织到上一级人民医院复查,复查仍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空岗人数,按专业教学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合格录用。体检费用由医院向考生据实收取。
(四)考核
由县教育局对拟录用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资格等方面进行审查考核,具备录用条件者,视为考核合格。
(五)录用
由县教育局根据岗位计划,按照考试成绩(含加分),从体检、考核合格者中按高分到低分确定录用人员,向社会公告,并报市人事局办理录用手续。
(六)招考教师被录用后,由教育局统一安排到各乡(镇)学校、县直学校聘用。
七 、纪律和监督
(一)从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大中专毕业生中招考教师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部门在招考教师工作中,必须严肃考风考纪,教育局纪委将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对招考教师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二)参加招考教师的工作人员,凡有直系亲属报考的须申请回避。
马龙县教育局
二00九年七月二十日
马龙县教育系统2009年招考教师日程安排表
时间 | 内容 | 负责单位 |
7月20日至27日 | 发布招考教师计划信息 | 县教育局人事股 |
7月27日至31日 | 报名,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原件、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有效证件,交同底半寸近期免冠照片二张,并按马联发[2009]号文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 县教育局人事股 |
8月1日至7日 | 汇总上报报名花名册,组织审查报名资格考生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教师资格证。 | 县教育局人事股 |
8月8日至8月11日 | 制作准考证,落实考场,准备相关考务工作。 | 县教育局人事股 |
8月12日至14日 | 发放准考证 | 县教育局人事股 |
8月14日 | 下午3:00开放考场 | 县教育局人事股 |
8月15日 | 考试:上午:9:00—11:30考专业知识、教法技能下午:3:00—5:00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 县教育局人事股 |
8月16日 | 报送考卷 | 县教育局人事股 |
8月17日至20日 | 办理加分手续(过期不受理) | 县教育局人事股 |
8月24日 | 向社会公告考试成绩、加分成绩 | 县教育局人事股 |
8月25日 | 办理查分手续 | 县教育局人事股 |
8月26日 | 考核 | 县教育局人事股 |
8月27日 | 考核、体检 | 县教育局人事股 |
8月28日 | 确定拟录人员名单,集中拟录人员开会 | 县教育局人事股 |
8月29日 | 确定拟录人员名单 | 县教育局人事股 |
8月29至9月4日 | 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时间7个工作日。 | 县教育局人事股 |
9月7日至10日 | 上报公告录用人员花名册,持原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 县教育局人事股市教育局、市人事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