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公告》和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保山市人事局《关于切实做好2009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察聘用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由于孙晓等12名考生书面申请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经研究,决定递补董洋等12名考生进行体检(名单附后)。
董洋 郭丽星 黄自香 金仪翠 李保平 李晓波
秦炼 沈自美 孙玉香 田树蕾 赵玲玲 石育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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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九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