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办、市府办转发《龙岩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岩委办[2006]58号)、《中共龙岩市委办公室、龙岩市人民政府转发〈中共龙岩市委组织部、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龙岩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岩委办〔2010〕77号)和市人事局、市教育局《龙岩市人事局、教育局关于印发〈龙岩市市直公办学校、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龙人发〔2011〕53号)精神,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我院教学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1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详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2.身体健康,口齿清晰,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能胜任教学工作。
3.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等要求,其中学历、学位均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年龄限定:30周岁以内(1982年7月15日及以后出生)。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1.凡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者,报名时随带1寸正面免冠近照4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院校《就业推荐表》等原件、复印件和相关证书材料;《龙岩市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在职岗位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所在单位的意见证明。201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龙岩市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在龙岩市人事网上自行下载,并用A4打印一式两份。
3.报名时间:2013年7月15日至7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4.报名地点:龙岩技师学院办公室(信息楼四层)
5.学院办公室咨询电话:0597-2290865
四、考试、考核办法
考试工作在市公务员局监督、指导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考试由笔试和综合面试组成。
1.笔试(40%)
⑴参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统一考试。
⑵考试内容:教师综合素质,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⑶开考原则:招聘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须达到1:3方可开考。
⑷面试对象的确定办法: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补充)职位、笔试成绩按1:3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
2.综合面试(60%,面试方案另行公布)
⑴专业理论(双师型)教师:说课,采用百分制;
⑵教辅人员:学生管理工作演讲和文秘能力测试,采用百分制。
3.考试综合成绩的确定办法:按笔试折算分和综合面试折算分的总和,按各职位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笔试成绩占40%和综合面试成绩占60%相加后得出个人总分;按报考职位由高到低,依次排列;总分切线时同分数的以综合面试高分者优先。
4.考试时间
⑴笔试:2013年7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⑵综合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考试地点:龙岩技师学院
五、聘用办法
1.按照考试最后综合成绩确定的办法,按1:1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健康体检及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健康体检项目参照2006年省教育厅认定的教师资格体检项目,体检、考核不合格,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确定拟聘用人选:根据健康体检及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3.对拟聘用人员在“龙岩人事网”及“龙岩技师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报批。
六、相关待遇
招收人员,根据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务员局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龙政办[2003]54号)规定,实行聘用制。经公示、报批后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并享受国家、省、市规定的有关津贴及福利待遇等。
龙岩技师学院
201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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