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市中小学办学需要,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和《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由瓦房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教育局组织本市部分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150人。具体岗位数量和岗位要求见《2013年瓦房店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学科岗位计划》。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011年及以后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学科岗位招收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2013年瓦房店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学科岗位计划》);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可在7月13日至7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30持相关证件到瓦房店市教师进修学校报名
(二)报名程序
1、提交相关证件,包括:学历学位证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还需提供打印的网上确认证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教师资格网)。已在瓦房店市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就职的在职人员不允许再报考,已在其他单位就职的在职人员报考时,需提供现单位允许报考的介绍信。报名时需提交以上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上交的所有复印件不予返还,留存备案。
2、提交《2013年瓦房店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应聘报名表》(见附件2),请考生自行下载、填写、打印好报名表,按要求贴上本人照片后提交。
3、资格审查:瓦房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教育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对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毕业年限等招聘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应聘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的有关证件和信息与实际不符以及不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4、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需缴纳报考考务费50元。
5、领取准考证:报名人员于2013年7月18日持本人身份证到瓦房店市教育局403室领取准考证。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招聘岗位,并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人员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1:3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未达到1:3竞争比例时,取消该学科岗位的招聘计划或按比例缩减该学科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进行岗位调整。对不同意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人员取消本次考试资格,退还考务费。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一科,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试题全部为客观性题,笔试时间为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13年7月20日上午9:00-11:00。
3、笔试要求: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期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笔试时,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的报考人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笔试人员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要待考试终到时间后,统一交卷离开考场。
4、笔试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于2013年7月20日20时后登陆瓦房店市教育局网查看笔试成绩。
5、确定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所报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拟定面试入围人员,按1:2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均为拟定面试入围人员。
(二)面试(试讲)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瓦房店市教育局网站发公告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正式面试入围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等。面试的方式是试讲,试讲内容主要是各学科教材知识,具体内容抽签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当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
3、面试要求:面试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参加面试,没按时参加面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其权重为5: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
(四)加分政策
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大人社发[2011]125号)精神,在瓦房店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三年内没有被其他单位正式录用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考试时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名时,需提供服务期满的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关于鼓励适龄青年应征入伍有关政策的通知》(大政办发[2011]111号)精神,凡大连地区应征入伍满两年或两年以上,现已退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符合本次招聘条件报名参加考试时,笔试成绩加5分。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应于报考时提供由所在区、市、县级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并签章的加分政策确认证明。
五、考核和体检
考核和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教育局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要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由教育局统一组织考生进行。体检医院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选取的两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或具有相当资质的公立专业体检机构中随机抽取一家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设部发[2010]19号执行。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和体检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瓦房店市教育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2013年瓦房店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学科岗位计划分配表》(见附件3)中公布的分配计划,分配具体录用单位。分配原则:考生按所考取的学科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单位(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考生不选或规定时间未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按总成绩由其他面试人员依次递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录用单位确定后,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订立聘用合同。2013年应届毕业生需办理派遣手续后再办理聘用手续。2013年应届毕业生未按时毕业或届时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在职报考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合同的相关证明。被录用人员服务期最少三年以上,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事业单位间调动。
七、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教师工作全程由瓦房店市监察局监督检查。
八、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选择岗位、订立聘用合同)请留意瓦房店市教育局网站,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咨询电话
(0411)85615302
附件:2013年大连瓦房店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学科岗位计划分配表
瓦房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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