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并报上级批准,2013年商城县拟面向社会26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0名。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和往届毕业生;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在职人员及其他社会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商城县常住户口或系商城县籍生源〔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博士、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全国重点大学统招全日制本科(一本)学历学位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招聘岗位年龄的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3年6月 30日;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不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时间、方法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29日至8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 6:00。
2、报名地点:商城县2013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商城县人社局办公楼1楼大厅)。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单位户口簿等)、毕业证、就业报到证、从业资格证(报考岗位有要求的)、有工作原单位同意报考工作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到报名地点报名。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名时填写《商城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需按规定缴纳考务费50元。
2、报考人员按照招聘方案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 :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招聘,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费用。对我县急需、紧缺人才的岗位,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县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放宽比例。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5、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3年8月5日—8月6日上午8:00 — 12:00,下午3:00—6:00持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考务费票据到商城县人社局办公楼1楼大厅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3年8月7日上午8:30 — 10:30(详见准考证)。
3、加分规定。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以下人员实施加分: 在商城县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工作满三年以上、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等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女性考生加2分。符合以上多项加分条件的,不重复计算,以最高加分项为准。
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2013年8月6日下午6:00前向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相关证书、证明,逾期将不再受理。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 :2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4、面试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不进行笔试岗位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对体检不合格的,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的进行考核,考核出现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重新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
体检的内容和办法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考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及程序按有关政策执行。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商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没有影响录用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有影响录用情况的,由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重新确定体检人员。新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书后,必须按时间要求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向审核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由县人才交流中心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已经被录用3年内不得擅自离岗或参加其他单位招录考试)。
八、纪律与回避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阳光操作。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实行回避制度。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九、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376—7951909(商城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
十、本方案由商城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商城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三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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