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3年市直中小学(含中职校、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统称“中小学”)公开招聘新任教师面试工作,确保面试工作严谨有序、客观公正顺利地进行。根据省、市有关教师招考文件精神,现将2013年市直中小学和漳州市机关幼儿园、漳州市第二机关幼儿园以及漳州市实验小学古雷分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面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面试对象
参加2013年全省统一组织新任教师公开考试笔试成绩进入1:3比例,并经资格审查合格确定的考生(见附件)。
三、面试的有关事宜
1、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13年7月20日
面试地点:漳州市第五中学
2、面试的有效证件
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我局统一制作的面试证。
①未缴交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报到证等原件的考生须于7月15日将上述材料交市教育局人事科。
②考生必须于2013年7月19日上午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我局人事科领取面试证。
③19日下午5:00所有考生应到漳州市第五中学熟悉考场。
3、面试的办法和范围
①面试的办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内容包括编写教案、片段教学和回答专家提问等项。
②教材范围
中职学校专业(含五中建筑类专业):财经类为《基础会计》高等教育出版社;计算机类为《计算机应用基础》高等教育出版社;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基础》高等教育出版社;电子类《电工电子技术及应用》(第2版)机械工业出版社;建筑类为《土建类》厦门大学出版社;木偶不指定教材。
普通中学(含中职校基础学科):语文、英语、历史、化学、政治、数学、物理、生物、音乐、美术为高二年级使用的教材;体育为高中《体育与健康》。
小学有关学科:语文、英语、美术、音乐、数学、小学科学、信息技术为小学五年级使用的教材;小学体育(含特殊教育学校体育学科)为五至六年级使用的教材;小学心理学为小学四年级使用的教材。
幼儿教育学科为幼儿园中班使用的教材。
教材版本:现行市直“中小学”使用的教材版本。
4、面试流程
①7月20日上午7:45参加面试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证件、面试证,准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考场工作人员核查面试考生身份后,组织面试考生按指定地点就座。宣读面试程序及纪律要求。之后,组织面试考生按抽签的办法确定编写教案和面试的先后。8:15、8:30各学科组第一号、第二号的考生分别进入准备室编写教案,考生编写、设计教案时,只填写抽签号,不准写姓名或在教案纸上标注其它符号。8:55第一批(第一号)考生编写教案结束,离开准备室进入考试室进行面试,第三号考生依次进行。
②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不合格,取消其录用资格。招聘岗位与面试考生比例不足1:3的,面试成绩合格线设定为70分。面试评分办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得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③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按100分计)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列名次;笔试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中的专业分数高低排列名次。
5、有关要求
①面试过程实行统一封闭式管理。
②根据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闽教人[2012]59号等招考文件精神,每个面试小组由7名考官、1名纪检监督员和1名统分员组成,于面试前一天采取随机生成、异地交流的方式形成。同时,根据省公务员局《关于在人事考试工作中实行回避制度的通知》(闽人发[2009]233号)的要求,面试考官、参与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③面试过程实行全程监控录像。并接受纪检、监察和人事部门的全程检查与监督。发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者。将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或取消录用资格。
四、体检
1.体检。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测算后相加得出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再相同,加面试一场。
2.体检依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3.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核
1.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被考核的考生须提供完整的档案材料。
六、录取办法
经体检和考核合格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测算后相加得出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若总分相同,以笔试成绩高分者为先。拟聘用人员按测算后的笔试和面试成绩相加的总分高低顺序依次公开选岗。若拟录用人员因体检(含体检缺席者)或考核不合格以及其他原因放弃资格所空缺的职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测算后相加得出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进行选岗,并办理聘用手续,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新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
1、漳州市机关幼儿园、漳州市第二机关幼儿园以及漳州市实验小学古雷分校招聘工作人员,按照本方案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2.本方案由漳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3.未尽事宜按《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漳委办发[2006]24号)文件执行。
漳州市教育局
二O一三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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