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绥中县人事局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4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0月19日
上午9:00 - 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14:00 - 17:0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20日
上午9:00 - 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下午14:00 - 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六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四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三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二年。
(二)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应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提交身份证明、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三)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要求是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学位。
三、免试科目条件及审批手续
(一)免试科目条件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7〕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与《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5年。
(二)审批手续办理
(1)符合免试科目的报考人员,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通过“资料下载”快捷按钮下载打印《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填写后到规定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2)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办理科目免试审批手续;其他报考人员到单位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绥中县人事局职称管理部门办理。
四、考场设置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局统一在省直考区(沈阳)设考场并组织考试。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参加我省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使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系统(zg.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请报考人员先完成注册,按流程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二)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由所在考区人事考试部门在下一个工作日内完成。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重新上传照片。
(三)具体操作按照“老考生”和“新考生”两类人员管理。2011年和2012年在辽宁地区参加过考试人员的视为“老考生”,考生不需要资格审核,只需在照片审核后缴费完成报名。其余视为“新考生”,考生需在资格审核和照片审核后,进行缴费完成报名。
(四)报名时,报考人员请选择“辽宁省”考区。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应选择“省直”审核点,其他报考人员均按属地化管理原则,选择居住(或单位)所在市或绥中县为报名资格审核点。报考人员可向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咨询报名有关事宜,各考区人事考试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咨询电话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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