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推动全县各项事业快速发展,根据《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邯人社[2011]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从全县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公开选聘20名到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择优聘用。
二、选聘条件、岗位及人数
(一)选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户籍有下列条件之一的:
(1)永年县户籍的(2012年12月31日之前户籍为永年的);
(2)大学入学时户籍为永年的;
(3)配偶户籍为永年的(2012年12月31日之前配偶为永年县户籍并领取结婚证的)。
5、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6、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8年6月30日之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9、已就业人员如符合条件可以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受过纪律处分的人员;
4、违反国家计生政策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选聘岗位及待遇:
选聘岗位为部分缺编县直事业单位,具体定岗时根据面试成绩和所学专业而定。录取后签订聘用合同,列全额财政事业费开支。
(三)选聘人数:
选聘人数20名。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参加选聘的考生必须亲自前来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7月23日上午08:30至29日下午17:30,共7天。报名期间工作时间: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具体地址:临洺关洺兴路南端路西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写《2013年永年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并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蓝底1寸免冠照片8张。师范类的还需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婚应聘人员带结婚证和县级及以上计生证明(计生证明有制式表格,报名时同时领取)。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弄虚作假填写信息不真实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今后也不允许报考。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须保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审查。选聘办依据选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交纳报名费100元。
5、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由选聘办另行通知。
(二)面试
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面试实施细则,经公开选聘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由选聘办组织实施。
1、面试命题和评委聘请。由公开选聘招聘领导小组负责。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等在面试准考证上显示。
3、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采取提问回答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综合素质和与县直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有关的知识等。考生、评委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围管理。面试前,评委、工作人员分别抽签确定所在面试室和候考室,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后身上不贴顺序号。
4、面试评委组成。从外地聘请专业评委,每考场由7名评委组成,设一名主评委。
5、面试计分方法。面试实行百分制,采取当场打分的方式。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打分相加再平均,即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考点大门外现场张贴公布,每5人公布一次。
(三)资格复审
由选聘办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体检阶段。体检工作由选聘办组织。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并安排A和B两组体检医生,体检前一个小时,由公开选聘招聘领导小组抽签确定A组或B组上岗。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进入考核阶段。重点考核其现实表现、违纪违法等情况,已就业人员还需审核其是否与原单位解除聘用或劳动关系。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
(五)公示
选聘办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体检、考核总体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县电视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大门口张贴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招聘领导小组确定其聘用岗位,报县委、县政府研究批准后正式聘用。
(六)聘用
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公开选聘每个环节,凡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被举报且问题被查实的,随时取消选聘资格。无论哪个环节、何种原因造成缺额的,一律不再递补。选聘上岗人员填写《永年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未参加面试、体检、考核的,无论什么原因,视为自动放弃。
五、政策咨询
本公告自2013年7月16日始至7月22日止,公告期为7天,应聘人员请登陆永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ren.gov.cn)查看相关信息或来电咨询。
咨询电话:0310-6885028
监督举报电话:0310-6885039 0310-6835685
六、本公告解释权归永年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办公室。因工作需要,经永年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招聘领导小组批准,有权对有关选聘程序和选聘环节时间作出调整。
永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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