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精神,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局所属事业单位市征地整理中心、市土地交易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含)至1995年7月31日(含)期间出生);
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7月31日(含)至1995年7月31日(含)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招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招考职位信息表中“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中所要求的“×年以上”均为“×年(含)及以上”。 报考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通过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srs.gov.cn)向社会各界发布有关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要求报名本人必须到场,不允许他人代办。每名考生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7月25日、26日、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报名地点:抚顺市国土资源局人事处(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35号、市工商局七楼)
3、报名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所有复印件必须使用A4纸):
(1)《2013年抚顺市国土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考生需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粘贴近期免冠二寸照片);
(2)身份证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3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本人在校学习证明);
(4)岗位要求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者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5、建立考生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考生根据《招聘公告》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和聘用资格。
6、考生报考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留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笔试
(1)B类岗位实行笔试考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间为10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将在抚顺市国土资源局网站(http://www.fsgtzy.gov.cn/)上公布。
(3)笔试阅卷结束后,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通过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srs.gov.cn)公示。
(四)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A类岗位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面试;B类岗位的面试人选,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个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srs.gov.cn)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
总成绩计算:A类岗位总成绩为面试成绩。
B类岗位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比例为4:6。即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和考核
所有招聘岗位均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A类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考生进行一次加试,总成绩以加试成绩为最终结果。B类岗位总成绩并列时,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
进入体检、考核阶段人员名单在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srs.gov.cn)公布,请考生留意查询。
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考核工作由招考单位重点对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srs.gov.cn)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三、其他
1、在招聘过程中,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和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在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中因考生自愿弃权或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照成绩依次递补。面试前的递补工作要在资格审查结束后3天内完成。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2、已参加工作的应聘者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3、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2013年抚顺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抚人社发〔2013〕26号)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为方便应聘者报考,加强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设立政策咨询、监督举报及招考单位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24—57555303
监督举报电话:024—57555988(市国土资源局纪委)
024—52426132(市人社局)
市征地整理中心联系电话:024—57730198
市土地交易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24—57574739
本公告由抚顺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3年抚顺市国土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抚顺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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