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文件(萧教〔2013〕58号)精神,2013年萧山区教育局农村教师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工作已完成发文公告、申请推荐、考试考核等程序,根据调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萧山农村任教五年、现单位工作满三年;评上小学高级及以上、中学高级教师技术职称且聘用后,必须具有三年服务期)和照顾条件(加分条件),依据综合得分,现将“拟同意”调城区的对象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1),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具体说明如下:
1.公示对象:以萧教〔2013〕58号文件中《萧山区2013年农村教师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科岗位预定指标》(见附件2)为依据,因申请调动对象的学科人数不平衡,部分学科没有相应对象而出现4个指标被取消,现确定“拟同意”调动对象共27人。
2.公示时间:2013年7月18日至22日下午17:30止。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必须符合的基本条件和在《萧山区2013年农村调城区教师考核评分表》(见附件3)上的五项考核评分有异议有证据的,可以用来函、来电和来访等形式,向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反映(邮箱:13506717083@139.com ,邮编:311201,电话:82652021、82627195,来访接待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另:已被确定为“拟同意”调动的教师,请马上上交考核、加分所需佐证的所有原件(再另附一份复印件)材料到中心辅导学校,由中心辅导学校派员将材料集中上报教育局“材料审核组”查验审核。
附件:萧山区2013年农村教师拟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对象情况公示表http://www.xsedu.zj.cn/sites/main/template/detail.aspx?id=83664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
201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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