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结合我市市直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国为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43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全国范围内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任职资格要求;
5、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见《许昌市2013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7、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三、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7月29日8:00至8月9日17:30。
现场报名时间:2013年7月29日至8月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一)网上报名方法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可于2013年7月29日8:00至8月9日17:30期间登录许昌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或许昌人事人才网,点击“网上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1寸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组于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1日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许昌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新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3、查询报名序号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将自动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须妥善保管。
4、报名确认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资格审查通过后至2013年8月12日17:00之前缴纳笔试考务费。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共计90元/人(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三科共90元),工勤岗位共计60元/人(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报考者须准备好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现场报名方法
现场报名地点:许昌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人社局窗口(许昌市三里桥街和八一路交叉口向南20米路东)
报名时间:2013年7月29日至8月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1、报名资格审查
报考者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1)本人填写的《许昌市2013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报考者可在许昌市政府门户网站、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许昌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许昌人事人才网自行下载打印,并张贴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及拟聘岗位要求的学位证、资格证、退役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工作经历及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等及复印件1份。
2、交费和领取报名序号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到缴费处领取报名序号和报名信息采集卡,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缴纳报名考务费102元/人(其中: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三科共90元;信息采集费12元),工勤岗位缴纳报名考务费72元/人(其中: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二科共60元;信息采集费12元)。
每个考生的报名序号是唯一的,它是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考生自己牢记并妥善保管。
3、信息采集
考生现场填涂报名信息采集卡,并在现场信息采集处采集信息。
只进行资格审查,未缴费和采集信息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可于2013年9月2日9:00至9月6日17:00期间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四)其它相关事项
拟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1。不足4∶1的,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考。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到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前进路院2008房间,申请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的,退还所交报名考务费。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可按政策申请减免考务费用,拟免交考务费的考生需在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至8月9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提交到现场报名点: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明(原件)。
本次招聘,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者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考试招聘的全过程。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名考务费不再退还。
四、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仍在职的大学生村干部,在我省从事“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成绩总分加5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5分。
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2013年8月9日下午17:30前携带有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大学生村干部须提供市、县两级组织部村官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原件,其余三类服务项目考生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逾期不再受理。审查通过的给予加分,加分人员名单将于笔试前在许昌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五、考试
1、笔试:
(1)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申论》、《专业知识》三科,满分均为100分;工勤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均为100分。
教师岗位测试的《专业知识》内容为《教育基本理论》(包括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学方法概论、教育法律法规等)。
管理岗位测试的《专业知识》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
其它岗位测试的《专业知识》内容为各报考专业所需的专业知识。
(2)考试时间:2013年9月7日8:00——10:00测试《公共基础知识》,10:30——12:00测试《专业知识》,15:00——17:30测试《申论》。
(3)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30%+申论成绩×30%+专业知识成绩×40%
工勤岗位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 专业知识成绩×50%
笔试考务工作由许昌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2、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有一门零分、缺考或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低于4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在职人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岗位提供)、退役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和笔试准考证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同时交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由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并通知应试者。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确认时,对报考者本人及有关证书、证件、证明材料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面试人数出现空缺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统一组织实施。根据岗位实际需要采取不同的面试方式,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实际操作技能测试等方法进行。
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或说课的方式进行;管理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工勤岗位的面试采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拟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相等时,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低于本考场面试考生平均成绩的,不予聘用。
个别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可增加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加试实际操作技能岗位的面试成绩计算办法: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试讲或说课)成绩×50%+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50%。
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工勤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实际操作技能成绩×50%
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聘用。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主要检查被检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否适应招聘岗位要求。如出现体检不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的项目和办法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出现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体检、考察。
七、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分工办理聘用、入编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经鉴证后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许昌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uchang.gov.cn)、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xc.lss.gov.cn)、许昌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xcbys.com)、许昌人事人才网(http://www.xcrcsc.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许昌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374-2337026、2968075
报名现场咨询电话:0374-2968078;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0374-2968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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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2013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来源于许昌市人事人才网,最近更新201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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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许昌市委组织部
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许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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