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 99号文)规定,我局数据管理中心、统计科学研究所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各3名。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一)河南省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
专业技术岗位3名。计算机软件、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数学与应用软件或相关专业。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23日以后出生)。
(二)河南省统计科学研究所
1、专业技术岗位2名。经济类、财会金融类专业。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23日以后出生)。
2、专业技术岗位1名。经济类、财会金融类、社会学、法律等相关专业。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23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
3.热爱统计事业;
4.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5.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6.年龄、专业及学历符合应聘岗位的相关要求;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a.hrss.gov.cn/)和河南统计网站(http://www.ha.stats.gov.cn)发布,发布时间从2013年7月23日至8月9日。
(二)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省统计局人事教育处与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13年8月1日至8月9日,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近期同底版免冠3张2寸照片,国外学历还需提交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提前填写河南省统计局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经初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者,现场办理准考证。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符合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 1的,相应缩减该招聘岗位人数。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郑州市红专路79号统计大楼413房间(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三路交叉口向西150米路南),附近的公交车有2、21、B15、B18、80、98、158和209路。
报名与资格审查期间联系电话:0371-65934740
其他时间联系方式:
河南省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 安巧枝 0371-69699918
河南省统计科学研究所 宗 方 0371-65966143
河南省统计局人事教育处 王 茜 0371-69699828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进行面试。考试工作由省统计局人事教育处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应在面试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提前到面试地点进行面试确认,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试时间在河南统计网站上公布。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写作(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政治、经济、管理、科技、历史、文化、国情地理、公文常识等内容,考试时间120分钟),主要测评应聘者是否具备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河南统计网站上公布。
报考河南省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人员,除考试公共科目外,还要加试计算机相关知识。考试时间30分钟,加试卷满分30分,并与公共科目成绩合并后折算成笔试总成绩100分。折算方法: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与写作+计算机相关知识)*100/130。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分析判断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并在面试结束次日在河南统计网站上公布。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博士研究生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各招聘岗位人数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核对象,对合格人员组织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的岗位空缺,须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五)招聘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省人社厅审核后,分别在省人社厅、省统计局网站公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
四、聘用
经公示后被聘用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
省统计局纪检监察室 0371-69699591
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371-69690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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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统计局公开招聘报名表.doc》来源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最近更新2013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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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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