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总部有关指示精神,今年夏秋季兵员征集时间从即日开始。现将有关征集政策公告如下:
一、男兵征集政策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男兵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学历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二)征集年龄。男兵征集年龄要求为: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女兵征集年龄要求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19周岁(1994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间出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20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l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四)征集办法。适龄青年应当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大学在校生既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的时间统一为2013年9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9月1日起算。
二、女兵征集政策
(一)报名方式。应征女青年自行登陆国防部征兵办公室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zbbm.chsi.com.cn),填写有关资料,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5日18时。
(二)初选预征对象。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自动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相对分数,择优选定初选预征对象。8月6日起,初选预征对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持此表参加实地应征。
(三)初审初检。根据市征兵办公室通知,初选预征对象持《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居民户口簿(高校在校生不用)、居民身份证等按要求参加政治初审和身体初检。主要审查户籍、年龄、学历、身高、体重、视力等项目。
(四)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由省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应征女青年按市征兵办公室通知要求按时参加。综合素质考评,主要通过查验证书、现场问答、体能测试等方式,对政治思想、身体素质、文化素质、入伍动机等进行综合考评。
(五)政治审查。由应征女青年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征兵办公室会同同级公安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参加政审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要同时向县级征兵办公室提交《应届毕业生(高校在校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在校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上两表由初选预征对象上网自行打印)。
(六)审定新兵。由省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对学历、年龄、体检、政审等全部合格的女青年,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批准入伍。对确定入伍的女青年,由县级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
(七)公开公示。初选预征对象、送检对象、预定新兵名单,同时在省、市、县三级征兵办公室进行张榜公示,有举报和反映确有问题及复审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应征入伍资格。
广安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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