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幼教发展和目前实际情况,长兴县实验幼儿园等12所幼儿园向社会公开招聘34名编外幼儿教师。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
1.热爱幼教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从事幼儿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遵纪守法,服从工作安排,有奉献精神。
2.取得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详见《长兴县教育局下属幼儿园招聘编外幼儿教师招考计划表》
三、报名方法及步骤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详见《长兴县教育局下属幼儿园招聘编外幼儿教师招考计划表》。
3.报名时应出具的材料
《2013年长兴县公开招聘编外幼儿教师报名表》1份;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审核
在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的基础上,县教育局、县监察局驻县教育局监察分局联合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核办法
考核内容:现场答辩、教学能力考核、专业技能考核三部分组成,成绩按百分制计分,总分为100分。现场答辩、教学能力考核、专业技能考核各占5%、50%、45%。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人员。总成绩相同时,以教学能力考核成绩高者为先;教学能力考核成绩相同时,以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高者为先。
1.现场答辩:着重考察应聘者现场思维反应及语言表达能力。
2.教学能力考核:根据指定教材备课、上微型课。
3.专业技能考核:内容为自弹自唱(指定、自备各一曲)、舞蹈(指定、自备各一曲)、绘画(命题画)。
考试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五、公示聘用
根据总成绩聘用人员,在长兴县人事人才网、长兴县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拟录用人员由幼儿园组织参加体检,如有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从考试人员中按照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为拟录用人员。
公示无异议且体检合格者,按程序与幼儿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并依据幼儿园规定确定其工资待遇。
监督电话:6256109
长兴县教育局
201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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