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安化二中、安化三中、安化十二中、县实验高中、县职业中专大福校区、东坪镇中心学校、梅城镇中心学校、江英学校的师资需求,经县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同意上述学校在全县教育系统在编教师中公开考选部分缺科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县教育局成立安化二中等单位公开考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李跃祥任组长;杨方华、刘胜辉任副组长;刘赛芳、廖学宜、李丰年、李安定、曹彤宇、杨吉初、刘迪凡、李基盛、陈自强、谢仁和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赛芳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县教育局人事股。
二、考选单位、学科及人数
(一)考选高中学科教师共15名。具体为安化二中2人,安化三中4人,安化十二中4人,县实验高中3人,县职业中专大福校区2人。具体学科及人数如下:
科目单位 | 语文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政治 | 音乐 | 生物 | 数学 | 总计 |
安化二中 | 1 | 1 | 2 | ||||||
安化三中 | 1 | 1 | 1 | 1 | 4 | ||||
安化十二中 | 1 | 1 | 1 | 1 | 4 | ||||
县实验高中 | 1 | 1 | 1 | 3 | |||||
县职业中专大福校区 | 舞蹈1 器乐1 | 2 | |||||||
合计 | 2 | 2 | 2 | 1 | 1 | 2 | 2 | 3 | 15 |
(二)东坪镇中心学校考选30人,梅城镇中心学校考选20人,江英学校考选18人。
具体学科及人数如下:
单层位次 | 考选职位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地理 | 物理 | 历史 | 化学 | 生物 | 美术 | 体育 | 音乐 | 小计 | 总计 | |
东坪镇中心学校 | 初中 | 东坪镇木子学校 | 1 | 1 | 1 | 3 | 30 | ||||||||
东坪镇杨林学校 | 1 | 1 | 1 | 3 | |||||||||||
东坪镇中学 | 2 | 1 | 1 | 2 | 1 | 1 | 1 | 9 | |||||||
小学 | 东坪镇东坪完小 | 1 | 1 | 2 | |||||||||||
东坪镇萸江学校 | 3 | 2 | 1 | 6 | |||||||||||
东坪镇吴合完小 | 3 | 1 | 1 | 5 | |||||||||||
东坪镇闵家完小 | 1 | 1 | 2 | ||||||||||||
梅城镇中心学校 | 初中 | 梅城镇中学 | 2 | 1 | 1 | 1 | 1 | 1 | 7 | 20 | |||||
梅城镇东华中学 | 1 | 1 | 1 | 3 | |||||||||||
梅城镇栗林学校 | 1 | 1 | |||||||||||||
小学 | 梅城镇完小 | 2 | 1 | 3 | |||||||||||
梅城镇东华完小 | 1 | 1 | 2 | ||||||||||||
梅城镇紫云完小 | 1 | 1 | 2 | ||||||||||||
梅城镇望城完小 | 1 | 1 | 2 | ||||||||||||
江英学校 | 初中 | 3 | 3 | 2 | 2 | 2 | 1 | 1 | 1 | 15 | 18 | ||||
小学 | 3 | 3 |
三、考选条件
(一)安化二中、安化三中、安化十二中、县实验高中、县职业中专大福校区报名基本条件:
1.男性40周岁以下(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女性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具有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二)东坪镇中心学校、梅城镇中心学校、江英学校考选报名基本条件:
1.在安化县教育系统工作3年以上(含3年)。
2.参加初中学科教师考选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参加小学教师考选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及以上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上未注明学科的可任选一门学科参加考选。
3.普通高中、职业学校的教师可参加高中教师的考选,不得参加东坪镇、梅城镇中心学校及江英学校的考选。
4.参加江英学校考选的对象年龄限制与参加普通高中、职业学校考选的人员相同。
四、报名时间、地点与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3年8月2日至3日。
(二)报名地点:安化二中、安化三中、安化十二中在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县实验高中、县职业中专大福校区、东坪镇中心学校、梅城镇中心学校、江英学校在所报考的单位报名。
(三)报名要求
1.参加考选的教师必须由现工作单位提供同意参加考选的证明(证明材料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和工作经历等)。
2.参加考选的教师必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两张,参加高中教师考选的提供获奖、教学成果等证书。
五、考选办法及考试时间、地点
(一)考试。
1.安化二中、安化三中、安化十二中的笔试考试为所报学科的专业知识,笔试计分实行百分制,按70%计入总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说课(讲课)或面试对象。安化二中所考选学科按1∶3确定说课(讲课)或面试对象,安化三中、安化十二中按1∶2确定说课(讲课)或面试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说课(讲课)或面试。说课(讲课)或面试计分实行百分制,按30%计入总分。按综合总分取学科的第一名,如学科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工龄、学历、职称以及所获论文、教学成果的最高奖项等条件确定。笔试和说课(讲课)或面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2.参加东坪镇、梅城镇中心学校考选的教师只设置笔试,不设置说课或面试,笔试为所报学科与所教层次的专业知识,统一组织命题,由两所中心学校组织考试,考试方案报县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实施。
3.县实验高中、县职业中专大福校区、江英学校自主确定考试内容与考试办法,并在报名期间告知考生,组织考试方案报县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实施。
(二)岗位选择。学科和岗位在考选前公示,根据学科考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选择岗位,如果笔试成绩相同者,依次按工龄、学历、职称等条件确定。
(三)考试时间:2013年8月7日上午8∶30(考试时量以试卷时量为准)。
(四)考试地点:安化二中、安化三中、安化十二中、东坪镇中心学校在安化二中考试,梅城镇中心学校在安化一中考试,县实验高中、县职业中专大福校区、江英学校在本校考试。
六、纪律要求
(一)各考选学校要认真组织报名,严格审查报考者的条件和资格;并公布考选对象名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要严密组织命题、考试、阅卷,并自始至终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笔试全过程启用电子监控系统。
(三)考选学校工作人员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弄虚作假,凡徇私舞弊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各考选学校阅卷后的考试试卷及高中学校的教学能力测评原始评分材料,送县教育局人事股封存。
(五)考选对象所提供的信息及证件等材料必须真实,提供虚假信息材料者,一律取消考选资格。
安化县教育局
201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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