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经贞丰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乡镇初级中学公开遴选学科教师16名,特制定本方案。
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安铭(校长)
副组长:岑平(副校长)张再平(副校长)
成员:张宇雷(教育局监察主任)、学校行政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政办公室,张再平任办公室主任,郭辉、冯薇二位同志为成员,负责日常事务。
二、遴选学科人数
学科 语文 数学 化学 物理 政治 历史 体育 合计
人数 3 4 1 2 1 1 4 16
三、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符合遴选条件的全县乡镇初级中学在职在编教师(贞丰县县城学校教师除外),贞丰县2010年9月录用的特岗教师。
(二)遴选条件
1、爱岗敬业,师德师风好。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以后出生)、在初中任教三年以上(2010年9月前参加工作);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9月以后出生)。
3、近三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含新分配当年的“不定等次”)。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①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处分期满未解除处分的;
②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③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遴选工作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8月1日——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贞丰民中行政办公室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3张1寸冠半身照片。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近三年来的各种荣誉证书;
(4)、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贞丰民中2013年公开遴选教师报名表》。
4、资格审查
由遴选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三)试教
试教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试教主要以说课的方式进行测评。
1、试教分数,总分100分。
(1)、试教时间:2013年8月10日——12日
(2)、地点:贞丰民中
2、业绩加分:业绩加分最高分10分,分值记入总成绩。
业绩加分:(1)荣誉加分:获县级以上(含州教育局)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教学教研奖(论文、优质课等奖,按奖励等次加分)进行加分。其中国家级5分、省级3分、州级2分、县级1分,同一奖项只计最高一次得分,不重复记分,此项最高分为5分;(2)近三年来,任教期间,所任教班级在全县同级同类学校学年统测中获第一名2分、第二名1.5分、第三名1分,按学年累计加分,此项加分最高分为6分;(3)年度考核加分:近三年来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每次加1分。
(四)考察
根据试教、加分的汇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遴选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五)公示
根据报考教师考试成绩、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的人员,并在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六)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由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六、、其他
本方案由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开遴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9—6610262(贞丰民中行政办公室)
监督电话:6610056(县纪委办)
附件:1、贞丰民族中学2013年公开遴选教师职位一览表.doc
贵州省贞丰民族中学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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