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委、区政府同意,龙凤区新闻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新闻记者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管理及刑事处罚;
2、热爱党的新闻工作,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4、大专以上学历,新闻专业优先。
二、报名与面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8月30日止。
2、报名地点:龙凤区政府办公楼942办公室;报名咨询电话:0459-6248007,13199068686;联系人:李巍
3、报名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个人简历及二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一张,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三、面试
面试内容为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及举止仪表;面试时间及地点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四、签约聘用
面试结束后,由龙凤区新闻中心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有效期一年,实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
五、工资待遇
1、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为每月1200元;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工资为基础工资1200元+相应补贴,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
六、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459-6243026。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凤区新闻中心负责解释。
龙凤区新闻中心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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