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13〕21号)要求,经各设岗县(市、区)考核,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定方华芳等5894人为我区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拟聘人员,现通过全国特岗招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对公示的拟聘人员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3年8月8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自治区教育厅师范教育处(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地址:南宁市竹溪路69号,邮政编码:530021,联系电话:0771—5815205、5815206,传真:0771—5815201。
请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和有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同时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群众如实反映拟聘人员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2013年“特岗计划”拟聘人员公示名单 详情请见:
http://jyb.gxun.edu.cn/show.asp?id=9596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
特设岗位计划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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