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37人。
一、招聘原则
遵循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下达的招聘计划内,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分为高中、初中、小学3个类别,共37个(具体职位见下花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报考初、高中职位的须取得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毕业生或与招聘专业对口的非师范类毕业生。报考小学职位的须取得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毕业生或与招聘专业对口的非师范类大学本科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服从工作分配,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有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3、具有教师资格,专业对口;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行政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的;
(4)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14日—8月20日。
2、报名地点:下花园区后堡街小学
3、报考人员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报名。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交1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及报名费、考务费100元。每人只限报考高中、初中、小学三个类别中的一个职位。
2013年应届毕业生未领取报到证的,还需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4、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所有参加笔试的考生于8月22日-23日持身份证到区人社局(区政府办公楼218房间)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主要内容为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学、心理学理论及应用、教师必备的知识素养等。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说课
面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合格的,由高分到低分按报考专业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评委及题目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报考专业1:1比例(末位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时按本职位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核与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经考核合格人员将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七)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填写《下花园区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聘用人员档案、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区人社局各1份),并由区教育局统一携带个人档案、毕业证书、考核材料,到区人社局审批。
2、聘用人员一律同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法人代表签订聘用合同后,持有关证件材料及聘用合同(使用省统一制作的聘用合同文本)一式三份(个人档案、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各1份),到区人社局进行合同鉴证。
3、新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转正定级。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招聘的工作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服务期最短为五年,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调离的,按聘用合同的相关规定执行。试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到区人社局办理解聘手续。
六、录聘查询
详情请登录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jkrsrc.com,下花园区政府网站。咨询电话:5187812
七、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区纪委对招聘的各个环节实施全程监督。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监督电话:5187818
附:《2013年张家口市下花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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