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县城小学教师自然减员,小学学生人数仍未明显减少,教育教学工作运转存在很多困难,思源实验学校、第九中学九月份建成招生,为及时充实县城学校教师队伍,改善教师队伍结构,确保正常运转,促进县城学校健康发展,实现教师合理流动,根据《中共威宁自治县委 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教育系统人事工作的意见》(威党发[2009]28号)文件精神,经自治县人民政府2013年8月9日教育专题会议同意,决定面向全县乡镇学校正式教师考调部分教师到县城相关学校任教。现公告如下:
一、考调的职位数及开考比例
1、考调职位
全县拟考调县城小学教师13名、初中教师40名、高中教师25名。具体名额及学科如下:
威宁自治县第一小学8名。其中语文3名,数学4名,英语1名。
威宁自治县第二小学5名。其中语文2名,数学1名,英语2名。
考调威宁自治县思源实验学校初中教师40名。其中语文9名,数学9名,英语9名,物理2名,政治1名,历史1名,生物1名,地理1名,音乐2名,美术2名,体育2名,信息技术1名。
考调威宁自治县第九中学高中教师25名。其中语文3名,数学3名,英语4名,物理2名,化学2名,生物4名,政治1名,历史2名,地理1名,音乐1名,体育1名,美术1名。
2、开考比例
同一学科中,拟考调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2时,组织开考,达不到1:2时,由领导小组调整比例考调。
二、考调的主要程序
本次公开考调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试讲、调前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严格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三、考调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1、无处分记录,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
2、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家庭精神病史,能坚持考调岗位的正常工作。
3、具有全面扎实的学科理论知识,教学效果突出,具备较强的考调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4、报考县城小学教师要取得中师及以上学历、报考思源实验学校的教师要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第九中学的教师要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在乡镇学校3年以上从教经历(在职脱产进修时间一律扣除);
5、报考县城小学教师要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思源学校教师要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第九中学教师要具有高中教师资格(报考学科以毕业证书专业为主);
6、近三年连续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任教学段教材关考试、师德考试、学科考试合格及以上(报考第九中学教师应属参加高中教材关考试合格及以上者);
8、年龄均在40岁以下(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四、下列人员不予报考:
1、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违纪违法立案未结案的;
2、违反有关规定,近三年来被教育局或其它机关(部门)行文处理过的;
3、县城学校在职教师;
4、小海中学、黑石头中学、中水中学高中阶段在职在编教师。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2013年8月12日—8月18日
(二)报名时间:2013年8月19日至8月21日。
(三)报名地点:威宁自治县教育局政工股。
(四)报名办法:
1、报名者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
②报名者所在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须经所在学校校长签字盖章);
③教材关考试、师德考试、学科考试合格证明;
2、交近期同底正面一寸免冠彩照3张,报名费100元。
3、报名考试经报名审核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
4、发放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3年8月24日到教育局政工股领取。
六、考试科目和时间
1、考调采取笔试和试讲方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试讲各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按报考学科确定考试范围,报考县城小学教师的,分学科考综合知识,其中:初中部分占30%左右,小学部分占70%左右;报考思源学校的,分学科考初中知识;报考第九中学的考高中知识。
2、笔试时间:2013年8月25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办理调动手续
1、 对拟考调的小学教师,按每学科计划数,根据所报学科考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其他考调教师以所报学校学科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取满为止。
2、总分出现末位并列时,以试讲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调对象。
3、拟调人员经公示、审查合格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相关部门办理有关调动手续,到新单位报到上班。
4、若考入学校没有对应岗位时,按考入学校的职称岗位结构比例执行高职低聘或列入未聘。
八、组织管理
为加强公开考调县城小学教师的领导,成立县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另行文)。由政府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育局,负责公开考调的具体工作。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名条件、公开工作程序、公开考调“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报名人员若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调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类似考调和申请调动。
监督电话:0857-6231070 (县纪委)
0857-6222996 (教育局)
本公告由威宁自治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威宁自治县2013年面向在职教师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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