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市直单位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大基层干部选拔力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全市为市委政策研究室、市总工会等市直部门或部门所属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及数量
本次为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组织部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市委宣传部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市委党史研究室、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市林业局所属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市卫生局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市环境保护局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市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市科学技术协会所属事业单位、市残疾人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等11个部门单位公开遴选正科级以下工作人员13名,遴选职位及条件见《张掖市2013年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公开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县、乡机关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干部,其中用人机构性质为公务员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面向县、乡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公务员或县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的工作人员遴选。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基层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营和相当营以下单位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符合职位要求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及其他条件。
5、身体健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受过劳动教养处分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任职试用期内或者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能遴选的其他情形。
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不得报考与遴选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职位。
三、公开遴选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13年8月15日至8月25日。报名采取报考者个人自愿申请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个人提出申请,经所在机关推荐,到县区委组织部报名,经县区组织、人社部门汇总并联审同意后,合格者报市遴选办(设在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由市遴选办协调各遴选部门进行资格复审。
报名人员除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外,同时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所在单位及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基层工作经历及遴选职位所要求的从事某方面工作经历证明,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5张。报考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追究责任。
本次遴选工作,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遴选计划与报名合格人数之比1:3,个别专业性强的职位,可放宽到1:2,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由市遴选办统一组织。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3年8月31日(星期六),考试地点设在甘州区(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面试和职位业务能力测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拟遴选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放宽笔试开考比例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由市遴选办会同各遴选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
进行职位业务能力测试的,职位业务能力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不进行职位业务能力测试的,结构化面试成绩即为面试最终成绩。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市遴选办会同各遴选部门汇总报考者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依据报考者综合成绩,市遴选办按照遴选人数与考察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各遴选部门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学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报考者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五)确定拟遴选人员
根据报考者考试成绩、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以1:1的比例确定拟遴选人员。
(六)体检
组织拟遴选人员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七)公示
市遴选办对各遴选部门上报的拟遴选人员进行审核后,分别在新闻媒体和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研究决定及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后,公布遴选结果。
对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四、组织监督
成立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开遴选具体工作。公开遴选工作有关信息将在张掖党建网站(http://www.zydj.gov.cn)、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zhangye.gov.cn)及时发布。
公开遴选工作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接受社会监督,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市纪委、市监察局监督电话:(0936)12388
市委组织部监督电话:(0936)12380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936)8360106
联系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0936)8225539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36)8360910
中共张掖市委组织部
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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