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等六部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及《云南省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公告》有关规定,因进入宾川县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拟聘人员中有1人自愿申请放弃而出现缺额,特按笔试及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下一名进入宾川县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对象有何意见或建议,请于2009年8月28日前与县委组织部组织股或县人事局公务员管理股联系。
联系电话: 7140226(县委组织部组织股)7147346(县人事局公务员管理股)
公示对象:胡建梅
二00九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