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
(一)、时间:拟定于2013年8月23号全天(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二)、地点:内蒙古第四医院人事科。乘车路线:新华东街TCL王牌电器公司公交站乘坐301路车,内蒙古第四医院站下车即到。
(三)、复审需携带材料:
1、进入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必须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impta.com)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两份);
2、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
3、本人的户口簿(户籍在集体户上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户籍页复印件并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确认;区外内蒙古生源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户籍注销页的家庭原户口簿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期满的证书或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
5、岗位需求表中要求的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6、非普通高校毕业的应聘人员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打印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以上证件或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对应聘人员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专业测试名额空缺的,医院将从该岗位未进入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中(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上),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并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和专业测试,递补时间截止到2013年8月29日,下午16:30时,同时报公开招聘办公室备案。
二、专业测试
(一)、时间:拟定于2013年9月7日全天(星期六)。所有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务必于早上8点到达考场。
(二)、地点:内蒙古第四医院行政楼。我院通勤车于当日早上7:30在呼和浩特市新华广场(内蒙古电视台南门门口)接考生前往考场。
(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必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和持资格审查人签字合格的《资格复审通知单》参加专业测试。
联系电话:0471—2317369
联系人:宋寅初(内蒙古第四医院人事科)
举报电话:0471-6946356(内蒙古卫生厅纪检监察室)
特此通知。
内蒙古第四医院
二0一三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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