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增强选人用人准确性和公信度,经市委研究,决定从昌邑市符合条件的正科级干部中竞争性选拔1名昌邑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副县级)人选,1名潍坊市技师学院昌邑分院院长人选,1名昌邑市胶莱河生态林场管委会主任人选。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和资格要求
报名者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现任昌邑市所属单位正科级领导职务,且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满3年(任职时间截至2013年8月);
2、报名昌邑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副县级)职位的,须为中共正式党员;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他不宜报名参加的。
二、选任方法程序
(一)报名。符合条件人员,个人自愿并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后报名。报名人员需填写报名表,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并个人署名。对报名人数不足5人的选拔职位,在征求报名者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调整,调整后仍不足5人的职位,不再采取本办法选拔。
报名时间:8月20日下午5:00—8月21日上午10:00。
报名地点:昌邑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二)民主推荐。召开由一定范围人员参加的会议,每个职位按照1:5的比例,从审查符合报名条件人员中署名推荐。每个职位按照推荐票数从高到低取前5名作为参加竞职陈述人选,第5名得票并列的,一并作为参加竞职陈述人选。
(三)竞职陈述。竞职陈述共6分钟,按竞职陈述成绩,每个职位取前2名作为考察对象人选。
(四)考察任用。市委组织部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进行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票决,确定拟任人选后,通过昌邑市新闻媒体进行公示。
三、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干部工作有关规定和组织人事纪律,对竞争性选拔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对本次竞争性选拔工作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8789085、7196193
监督电话:12380、8789076
中共潍坊市委组织部
2013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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