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昆明市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成立于2007年12月26日,位于昆明市穿金路733号,与著名的风景名胜地世博园和金殿公园相毗邻,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该中心设置:心理危机干预研究部、心理危机干预培训宣传部、110院外心理急救部、心理危机干预热线部四个部门。
中心2009年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5名,补充岗位。
二、招聘岗位:
精神卫生方向心理学专业5名,要求: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30岁以下。
三、招聘对象:
取得国民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品行端庄,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报名时间:9月3—11日 (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2:00—5:30报名地点:云南省精神病医院人力资源部(昆明市穿金路733号)
报名咨询电话:5610054
报名所需证件及材料:
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推荐表原件。获得省级优秀毕业生的提供相关证书(审原件,收复印件)。
六、考试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方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核人选的确定原则:
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分数按百分制计算。同时聘用单位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在60分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核人选。考试成绩由招聘单位在本单位及昆明人事网上公布。
八、体检标准:
面试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不符合用人单位健康要求的人员,不予聘用。因此产生的空缺由达到合格分数线上的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主管部门监督电话:
昆明市监察局驻昆明市卫生局监察室电话:0871—3123306;
昆明市卫生局人事处:0871—3123241。
十、咨询方式:
电话:0871—5610054 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莫亚莉
地址:昆明市穿金路733号 邮编:650224
昆明市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
200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