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园申报的招聘请示,经县教育局研究,报县编制办审批同意,我园决定面向全县招考在职在编学前教师3名。为做好2013年教师招考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坚持“凡进必考”及“公开、平等、竞争、透明、择优”的原则,按需设岗,竞聘上岗,面向全县,确保建设一支量足质高、富有开拓创新精神的教师队伍,保障城区中心幼儿园保教工作有序进行,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全面发展,为沧源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招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全县在职在编学前专业教师,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中专及其以上学历,基层工作年限不低于三年,历年考核为合格及其以上等次,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三、招考岗位设置
专技岗3人。
四、招聘公告时间
2013年8月20日上午9:00至8月27日下午17:00
五、报名、考试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
2013年8月28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沧源县城区幼儿园副园长办公室(招生办旁),报名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13988365670。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有效证件,有关获奖证书。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3年8月29日上午9:00-11:30
面试时间:2013年8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城区中心幼儿园
(三)权重比列:
笔试40%+面试40%+业绩考察20%
(四)笔试
1、考试科目设《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三个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综合卷总分100分。
2、笔试成绩于8月29日下午公布,成绩排在前六名的进入面试。
(五)面试
面试内容:考核弹、唱、跳、画四项基本功。
权重比列:弹、唱、跳、画各占面试总分的25%。
(六)业绩考察
业绩考察:考核近三年学前教学质量考核成绩。
计算方法:近三年考核总平均分×20%=业绩考察分。
(七)体检
达到分数线的教师需到县医疗机构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
六、录取
最后录取分数以笔试分+面试分+业绩考察分之和,录取前三名,在分数同等情况下以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及获奖多者优先录用。2013年8月30日将考试结果报教育局备案。
七、公示
2013年8月31日——9月4日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举报无异议方可录用。
八、本方案由沧源县城区幼儿园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沧源县城区幼儿园
2013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