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黄春梅等229位同志(附件1)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因无合格人选,灵山县审计局行政事业股工作人员、灵山县丰塘镇人民政府综合职位三、浦北县财政局平睦财政所科员等3个职位共取消录用计划3名(附件2)。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有异议,于2013年9月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我单位(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如实反映拟录用人员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公示时间:2013年8月26日至2013年9月1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广西钦州市永福西大街东泉大厦4楼钦州市人社局监察室
邮政编码:535099
监督电话:0777-3688398
附件:1、钦州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政府序列---第二批)详情请见:http://www.gxqzrc.com/ds/qz/Article.aspx?ArticleID=45544
2、钦州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取消录用或减少计划职位表(政府序列---第二批)
2013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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