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底至2013年5月,我市共接收退役士兵249人。城镇退役士兵和符合政策应安排工作的对象共131人,其中:城镇退役士兵119人(省属单位子女15人)、转业士官12人。根据省政府下达我市38名安置指标,结合市安置方案,决定对2012年退役的茅台酒厂职工子女7人直接推荐到茅台酒厂就业;对符合政策安置且申请到茅台酒厂工作的11名士官直接推荐到茅台酒厂工作;其余城镇退役士兵实行择优考试推荐到茅台酒厂就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前20名推荐到茅台酒厂就业,从第21名起推荐到开发区、工业园区和乡镇等有关单位就业。为确保退役士兵推荐就业考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择优推荐使用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推荐使用,录取的最后一名考试总分出现并列时,按军龄、三等功、优秀士兵(次数多少)、优抚对象子女、独生子女、零就业家庭顺序依次优先推荐使用。
二、参加考试对象
通过领导小组组织资格审查的2012年底服满现役两年及以上的城镇退役士兵共103人,安置对象本人可申请不参加考试推荐到开发区、工业园区和乡镇等单位就业。
三、考试范围及时间
考试范围确定为语文、数学基础知识和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8月20日期间的时事政治。三项内容合并,总分100分。其中时事政治20分,高中语文、数学各10分,初中语文、数学各30分。考试时间定于2013年8月29日15时至17时,考试地点在市人武部大会议室。
四、考号编排
考号由市纪委按随机编排、电脑自动编号的办法进行编排。所有参考退役士兵必须于2013年8月28日16时到18时到市民政局优抚科领取准考证。
五、命题
由市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成立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的命题工作组。在临考前,随机抽取学校和教师命题,制作标准答案。印制试卷并由命题教师签字后密封保存。
六、考试及评卷程序
考试实行闭卷考试,实行单人单桌,按准考证号对号入座。参考退役士兵凭《退伍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开考30分钟后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后才能交卷出场。
开考前15分钟,监考人员及参考退役士兵进入考场。监考人员利用《退伍证》和《准考证》对参考人员进行身份核对。同时将退役士兵所带通讯工具用纸或信封包好,并写上姓名,统一存放。
监考由市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临时从相关单位抽人监考。考试完毕后,由监考人员现场封存试卷并签名,交市纪委监督人员保管。改卷开始前由领导小组随机抽取阅卷人员,在监督人员监督下启封试卷进行评卷,评卷结束后由3名监督人员对试卷进行复核无误后,开始登分。登分结束后,将考试结果汇总复印两份分别送纪委和市退安办留存,并及时公布考试结果。
七、组织领导
城镇退役士兵推荐就业考试由市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由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王飞同志任主考,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傅强同志作副主考。本次考试设考务办、命题组、后勤组、安全保卫组和监督组。考务办由民政局项泽强同志牵头,负责准考证制作、考场布置和考试所需纸笔准备,共8人(民政局4人、市政府办1人、市纪委1人、市人武部2人);监考组由市纪委代学斌同志牵头,负责考场主考和监考,共8人(民政局1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人、纪检4人、市政府办1人、人武部1人);命题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王洪波同志牵头,负责命题资料准备、命题、试卷排版印刷,密封签字后按时送到考场,共13人(初中语文、数学教师各1名,高中语文、数学教师各1名,政治教师1名,编排版印刷教师1人、纪检3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人,教科局1人,保密局1人);后勤组由民政局方庆同志牵头,负责组织考务和安置经费,购置考务所需材料,安排好考务人员生活和补助,共5人(民政局4人、市政府办1人);安全保卫组由市公安局陈洪勋同志牵头,负责考场外安全保卫工作,做好无关人员的疏导,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考试区域(公安局2人,人武部配合);监督组由市纪委代学斌同志牵头,负责编排考号,监督命题、评卷等环节工作,参与核对试卷、密封试卷、启封试卷、监考、保管试卷、核对分数、登分等具体工作。
八、纪律要求
所有参加考试的退役士兵一律不得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已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和资料统一交监考人员保管。参考人员出现代考、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当场取消考试和安置资格。除监考人员和巡视领导外,其他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考场。监考人员不得随意在考生面前逗留。考生有疑问时,只能回答因试卷字迹不清不涉及答案的提问。所有参加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如发现传递答案、泄漏试题和答案、更换试卷等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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