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2名同志(附件)为南宁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3年9月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民族事务委员会,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3年8月26日—9月1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嘉宾路1号市政府大院1号楼二楼
邮政编码:530028
监督电话:0771—5530425、0771—5509012
附件:南宁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13年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详情请参照http://www.nnrkz.com/Home/Content/83f4f1d4-7bb8-432e-b304-a2260115c5f5
南宁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13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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