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根据中共湘潭市委组织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湘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潭人社发〔2012〕6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2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详情可登录雨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http://www.xtyh.gov.cn/ )。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2、笔试、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在湘潭市行政区划范围内符合相关岗位条件的人员;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和行为规范;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8年9月3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见岗位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技能;
6、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相关体检要求。
三、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四、实施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按制定招考计划、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笔试和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等步骤进行,并张榜公布。
1、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9月3日—2013年9月9日5:30止。
报名地点:雨湖区卫生局1408办公室(湘潭市雨湖区鸡公咀2号雨湖区政府二院)。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需提交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①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③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除外);④执业资格证;⑤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报名要求: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单位和岗位一经确定,不得更改。报名需缴纳报名费200元(雨发物〔2013〕58号)。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区纪委、区人社局、区卫生局负责。主要查验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资质证书等资料。
3、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
试卷命题:试题请专家组命题,按100分进行评分。
考试形式及内容:笔试实行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所报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占70%)和公共基础知识(占30%)。考试成绩在雨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http://www.xtyh.gov.cn/。
岗位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确因工作需要,须降低开考比例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报市人社局批准,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面试(实践技能考核)
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已经市人社部门批准,已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按降低比例面试。
医学类面试以实践操作技能考核为主。
参加了笔试和面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占50%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招聘名额不变。考试成绩在雨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http://www.xtyh.gov.cn/。
4、体检。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与标准》实施。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出现不合格人选时,按综合成绩的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二次。
5、考核审查。体检结束后,拟聘人员按1:1等额进行政审和档案核查。考核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等额确定考核对象,重点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雨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http://www.xtyh.gov.cn/,公示期为7天。
6、聘用审批。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的结果,招考领导小组审批,按程序确定,由区人社局按有关政策办理相关手续。由区卫生局统一安排到招聘单位工作,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期限满5年。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
五、招考工作时间安排:
1、公布信息及报名时间:9月3日至9月9日。
2、笔试:领取准考证时通知。
3、面试、考察、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拟聘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人员性质:
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列入雨湖区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享受雨湖区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同等待遇。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雨湖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招聘咨询电话:0731-58221332
监督电话:0731-58205757
雨湖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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