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考试录用特殊专业技能人民警察(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广西公安机关2013年考试录用特殊专业技能人民警察面试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局划定的2013年考试录用特殊技能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即: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低于40分(含少数民族照顾加分)的规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按照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从同一职位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折算后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与笔试成绩之和〔计算公式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50+(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专业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20〕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覃节等398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2013年9月15日上午8∶30开始面试。
2、面试地点: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楼(地址:南宁市长湖路6号,考生可乘坐1、12、16、20、37、45、52、76路公交车至“东葛长湖路口”站下车,往长湖路北方向500米)。
(三)面试方法及面试成绩公布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的面试方法。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二、体能测评
凡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一)体能测评项目
1、报考特警职位
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2、报考技术侦察职位
男性: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
女性:10米×4往返跑、800米跑和纵跳摸高。
(二)体能测评时间、地点
1、技术侦察职位体能测评时间:9月16日上午8:00—12:00;特警职位体能测评时间:9月16日下午14:30—18:00。
2、体能测评地点: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运动场(南宁市长湖路6号),考生乘车线路同上。
报考技术侦察职位的考生须在当日上午7∶30前到学校运动场集中;报考特警职位的考生须在当日下午13:30前到学校运动场集中。
三、体检
凡面试、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确定为体检人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时间定于2013年9月18日进行,体检的地点和相关要求在公布体能测评结果时一并公布。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评。
(二)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须在9月15日上午7:10前到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楼前集中,按指定的候考室进行验证、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分别参加面试。凡未在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三)体能测评应着运动服装、运动鞋,请考生自备。
(四)面试、体能测评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考生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的考生需交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一张。
附件:自治区公安厅2013年度考试录用特殊专业技能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人员名单详情参考:http://www.gxpta.com.cn/339/2013_9_10/339_6675_1378787067425.html
联系电话:0771-2893920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
2013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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