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3年山东省选拔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公告》规定,现将2013年苍山县“三支一扶”计划体检工作有关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体检时间:2013年9月23日。
二、体检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附后)。
三、有关事项及要求:
1、9月23日(星期一)早晨6:30前,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到县行政大楼南大门集合,统一乘车参加体检,逾期不到者按弃权对待(请考生互相转告)。
2、必须携带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面试通知书参加体检。
3、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体检前需上缴手机等通讯工具,交体检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期间不得私自与他人联系,违者按违纪处理。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尿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饮食8-12小时(不能吃饭、喝水等)。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者要事先告知带队人员,勿做勿做X光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难以形成体检结论,会影响对考生的聘用。
8、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费用自理。
9、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0、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携带体检费用260元(自备零钱)、车费40元(自备零钱)、与笔试准考证同底版照片一张。
详情请参见苍山县2013年“三支一扶”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http://csrbj.gov.cn/index.php?c=MTA=&type1=13&sendId=1581
中共苍山县委组织部
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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