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洪江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考一批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条件
1、职位及名额
高中教师8名,职业中专教师4名,幼儿教师8名。
2、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
(2)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3)限本市户籍的职位要求本人或父母有一方在公告之日前具有洪江市户籍。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4)各报考职位的年龄均为30周岁以下(1983年9月30日后出生)。
(5)高中教师8名,其中数学、化学、物理、历史各2名。要求全日制师范类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专业高中教师资格证书,不限户籍。
(6)职业中专教师4名,其中数控、机械、机电、模具各1名。要求本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关专业等级证书,不限户籍。
(7)幼儿教师8名,要求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洪江市户籍。
(8)凡洪江市特岗教师不能报考。
二、招考原则与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主要程序: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六个程序。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23日—9月27日。
2、报名地点:洪江市教育局人事股四楼403室。
3、报考者需持本人正式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和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4、报名时,根据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彩照两张。并按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300元。
5、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该职位的招考计划。
四、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10月19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洪江市芙蓉中学
(3)笔试内容:
①主要考教育教学理论和相关专业知识,其中教育教学理论占30%,专业知识占70%;
②笔试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1﹕3的(即形不成竞争)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为合格;
③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
2、面试
①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②面试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1﹕3的(即形不成竞争),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为合格。
③高中、职业中专教师面试方式为说课,幼师的面试方式为说、唱、弹、跳、画等专业技能测试。
七、体检
根据每个职位的招考计划数,按综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则从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八、考察
考察采取等额考察的方法,采用多种考察方式,深入到学校、单位及社区考察被考察人员各方面表现。参照《公务员法》第四章第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九、公示
考试成绩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十、聘用审批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按程序审批后,由人社、编制部门及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0745—7736273(报名点)
监督电话:0745—7736270(监察室)
洪江市教育局公开招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O一三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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