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黔东南州红十字会决定通过遴选的方式,在全州范围内遴选2名工作人员,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遴选人数及职位
本次计划遴选黔东南州红十字会工作人员2名(其中,财务管理工作人员1名),详见《黔东南州红十字会201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一)本次遴选工作在州委组织部的指导下进行。
(二)遴选具体工作按有关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以及本实施方案要求,由州红十字会组织实施。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截止报名时,仍在编、在职(岗)的全州各级行政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具备公务员身份或参公身份的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政治坚定,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公道正派,无不良记录;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遴选职位(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
(5)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①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②在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③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④正处于新录用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试用期;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规定的人员;
⑤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由州红十字会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发布遴选工作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10月8日至10月18日(上午8:30—11:40,下午14:30—17:00))(星期六、星期日除外)。
2、报名地点:黔东南州红十字会办公室。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2)所在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原件;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5)所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证明、会计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报考者须如实填写《黔东南州红十字会201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4、资格审查
由黔东南州红十字会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遴选职位的比例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考生于考试前一天,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到州红十字会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项。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考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拟报遴选职位所需的基础知识、政策法规知识和业务知识等。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由州红十字会聘请相关专家命题、制卷、阅卷,并负责考务工作。
笔试时间:2013年10月26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
面试由州红十字会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在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指导下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确定并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逻辑思维、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处理问题及适应拟招聘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采取考官组集中面试、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
面试人员按照遴选岗位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本岗位计划遴选人数如因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该职位所有考生笔试成绩为60分及以上者即可进入面试。
考生于面试前一天,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州红十字会办公室领取《面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面试准考证》方能参加面试。
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州红十字会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对象根据总成绩按1:2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根据州委组织部、州编委办、州人社局《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东南组通〔2010〕109号)的要求,州红十字会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按照发布考察公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录用相关材料,如实写出考察报告。如遇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按本《实施方案》规定条件和程序,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五)体检
州红十字会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考察情况由州红十字会研究按本职位计划遴选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工作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六)公示
州红十字会根据报考者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的人员,并在黔东南州政府网站上和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七)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州红十字会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报州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七、未尽事宜由州红十字会商州委组织部确定。
咨询电话:0855-8218212、8218727、8696267
黔东南州红十字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黔东南州红十字会201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附件:黔东南州红十字会201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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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红十字会201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doc》来源于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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