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等五部门《关于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社区就业计划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12〕51号)和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3年高校毕业生社区就业计划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3〕96号)要求,为做好2013年我市高校毕业生社区服务计划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录用办法
按照省厅“各市可在被正式招募为今年‘三支一扶’工作者的毕业生外,按照今年‘三支一扶’考试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包含笔试与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为社区就业计划”的要求。确定在参加今年我市“三支一扶”面试未参加体检人员中,按照考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用(根据招募计划按报考县区分别录用)。
录用计划10名,其中:惠民县4名,滨州经济开发区5名,滨州北海新区1名。
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N505房间进行确认。未按时办理确认手续者视为放弃,按成绩递补。
确认时间:2013年10月1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二、体检、培训
录用人员确定后,由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进行人员递补。
体检后由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组织岗前培训。
三、待遇及政策扶持
高校毕业生社区服务计划列入全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基层服务项目。这次招募的社区服务高校毕业生在岗期间与当地其他“三支一扶”人员享受相同标准的工作生活补贴;服务期满后享受与当年其他“三支一扶”服务基层项目同等优惠政策。
详情请参见1、报考惠民县参加面试未体检人员名单2、报考开发区参加面试未体检人员名单 3、报考北海新区参加面试未体检人员名单:http://www.bzrsks.gov.cn/onews.asp?id=1467
滨州市“三支一扶”办公室
201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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