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首次遴选部分岗位未达到笔试1:2的比例,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报名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减少一名遴选名额,并面向全市进行二次遴选,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全市党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含驻沧垂直机构)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遴选名额为科员6名。第一次参加遴选未入选人员可直接参加二次遴选。
(二)遴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爱岗敬业、清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在职、在编行政或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0周岁以下(纪检监察岗位要求35周岁以下),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会计类人员1年以上,需具有会计资格证)。工作经历为从单位报到日期到遴选的报名日期每满12个月为一年。
(4)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精通计算机软硬件、熟悉机房建设和网站运维并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者,条件可放宽至大专);
(5)能够熟练运用现代办公软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任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遴选职位及具体要求(见附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近两年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
5、其他不符合遴选条件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报名表一式四份,二寸近期免冠照片四张,单位工作履历证明(工作时间以组织人事部门核定为准)及相关材料,缴纳考试费用100元。(第一次未录取人员不缴纳)
报名地点:沧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沧州市吉林大道与北京路交叉口)乘16路公交车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
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4日9:00至10月16日17:00结束。
(二)考试
1、笔试:笔试实行闭卷考试,考试内容参照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有关知识。
2、面试:根据遴选计划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末位分数出现并列的都进入面试。达不到1:2比例的由遴选领导小组确定。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
3、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的,按放弃处理。
四、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末尾出现并列的依据笔试成绩。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依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同放弃)和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进入体检。
五、复审、考察、调动
由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按1:1的比例确定初步拟调人选,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复审和考察。经复审不符合调入条件或报名信息虚假,经考察了解其德才表现不佳的,取消调入资格,并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遴选人员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经遴选单位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不合格的,返回原单位工作。
2013年沧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遴选工作人员科员职位及具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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