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去年在学校考过了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 财经法规没有考过 是不是 还是重新考三科呢 谢谢
答:您好,不清楚您是哪个地方的考生,但是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会计从业资格各考试科目应当一次性通过。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试结果,通知考试通过人员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指定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也就是说,新办法明确规定了“会计从业资格各考试科目应当一次性通过”。
有些地区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对于尚处于有效期内的单科合格成绩,允许已取得单科合格成绩的考生有不超过1次机会只报考未通过的考试科目,但过渡政策的截止日期不应晚于2014年12月31日。
具体情况可咨询当地财政局等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