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卫生院: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关于通过考试补充乡村医生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12]97号)、《陕西省卫生厅关于2012年补充乡村医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卫农发[2012]386号)以及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2年通过考试补充乡村医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县及时进行乡村医生补充上报工作,并参加市局统一组织的考试,现将我县补充乡村医生考试合格人员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
我县报名参加全市补充乡村医生考试人员共27人,考试合格22人。我县乡村医生补充考试合格人员将在千阳卫生网上进行公示,同时各卫生院要在在镇村两级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一周。
二、体检
公示期满后,单位通知个人到县级医疗单位进行体检,具体体检项目参照执业医师注册体检表,体检工作于10月30日前完成。
三、要求
乡村医生体检工作完成后,各单位尽快完成乡村医生聘用工作,结合医院实际,去除各种原因已经离岗人员,根据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年审情况和岗位需求增加通过补充乡村医生考试合格人员,并向县局医政股备案。
联系人:张武强 郭瑞萍 电话:15719172192
电子邮箱:qyxwsjyzg@163.com
千阳县补充乡村医生考试合格人员名单详情请参照http://www.qianyang.gov.cn/?viewinfor-282-0-36488.htm
千阳县卫生局
2013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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