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2013﹞63号文件精神和呼伦贝尔市教育局(呼教师字〔2013〕39号教师资格认定要求,结合我旗实际,2013年秋季我旗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教师资格认定是教师职业准入的关键,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保证,也是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必要条件。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是确保学校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素质以及业务素质、身体素质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教育局成立教师资格认定领导小组,各相关股室为主要成员,由人事股具体组织落实,人事股科员布和础鲁为专职工作人员,以确保2013年秋季我旗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地进行。
二、强化管理,细致服务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是一项细致的工作,在认定过程中严格坚持标准,按照规章制度办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认定条件进行仔细审核。在认定过程中,耐心解答政策疑问,设立咨询电话,做到服务周到、细致。
三、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0日 —11月5日。
(二)非师范类院校毕业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时间:2013年11月10日。
(三) 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20日—11月30日。
(四) 证书颁发时间:2013年12月20日—12月25日。
(五) 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网上报名的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报后请用Α4纸双面打印,本人在指定处签字)一式两份
3.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专科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6.非师范专业学历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原件、复印件;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一式2份
8.体检表1份(指定体检医院为新左旗人民医院)
9.提交近期二寸正面红底免冠彩色照片三张。所提供照片必须与申报表、网络上传的电子版照片同一底版。报名时电子版照片上传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
四、注意事项
1.申报人员须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日期进行,未按照规定时间申请视为本年度不参加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2.申报人员在认定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新左旗人事股联系,联系人满达夫、布和础鲁。联系电话号15334709145
五、组织机构
组 长:白振贤 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霍玉梅 教育局副局长
阿拉坦其其格 政府副总督学
阿拉木斯 教育局督导室主任
成 员 邓锁住 教育局教育局教师培训中心主任
满达夫 教育局人事师资股股长
美 荣 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股长
王艳玲 招生办主任
布和础鲁 教育局人事师资股科员
图 雅 教育局人事师资股科员
新左旗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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